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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的通知
2018-05-16 16:22 编辑:dcadmin 点击0



各教育局、中小学校及相关单位:

  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(2016-2020年)》,进一步推进科学素养教育进课堂,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团队精神和实践能力。经研究决定,自2018年3月起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(以下简称“科技实践活动”)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    主办单位: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

    承办单位:北京行且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
二、活动内容

   “科技实践活动”分科学教育体验和科技成果展示两部分。

   (一)科学教育体验活动

    以中小学学科教学为基本依据,按照科学实验活动的基本原理和特点,基于物质科学、生命科学、地球科学等领域的知识,分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天文四大类别,主要选择近500个贴近学生的兴趣爱好,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,提高学生的动手制作和创新研发能力的实验项目开展科技体验活动。

   (二)科技成果展示活动

    1、现场操作活动及技术创新教育成果系列

    模块一:机器人类

    模块二:人工智能类

    模块三:航空航天类

    模块四:3D创新设计创客类

    2、科技创新发明系列

    3、科技创意和科幻绘画系列

三、活动分组

    1、学生组(设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)

    2、教师组

四、活动形式

    1、组织专家进校。邀请专家走进参与活动的学校,为师生提供科普讲座,针对“科技实践活动”和创建“特色社团” 作专业性指导。

    2、开展科技培训。为参与活动的学校科技教师举行专题培训、研讨、观摩体验活动。

    3、开展课题研究。各参与学校科技教师可申报专项课题研究,建立学校特色科技社团,组织学生开展小课题研究。

    4、组织创新成果展示交流。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组织各类科技教育创新成果展评活动,推选优秀成果或展示项目参加国家、国际展示交流活动。

五、实施步骤

    活动举办日期为2018年3月—11月,活动分为四个阶段。

    1、组织发动阶段:3月-5月,进行活动宣传发动工作。

    2、活动开展阶段:6月-8月,做好培训辅导工作。

    3、交流展评阶段:9月—10月,各地区在开展区域活动的基础上,做好优秀成果的展评推荐工作。

    4、总结表彰阶段:11月进行全国优秀科创成果展示交流活动。

    具体活动实施细则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六、活动报名

    具备以下条件的学校根据情况,请及时与科技实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(办公室设在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)。

   (1)开展科技教育工作具有显著特色,并取得成效。

   (2)普及科学知识、科学方法、科学思想、科学精神作为学生科普教育的重要内容,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中。

   (3)经常性开展科技教育活动,如讲座、观摩、研讨会等,每年开展有主题的科技节、高峰论坛等活动。

   (4)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的各项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,能完成县(市、区)级以上的交流和展示任务。

各参与活动学校填写《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学校申报表》及《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辅导教师登记表》(见附件1、2),所有表格于2018年4月28日前以电子稿和盖章版(PDF或JPG格式)形式报科技实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    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:

    联系人:孙老师    马老师        

    联系电话:13683649911  17601629105

    办公电话:010-63859040

    电子邮箱:qgkjsjhd@163.com

    联系地址:北京丰台北路鼎恒中心7C

   可访问网站:http://cx.zgrskxxh.org.cn/通知公告栏下载活动有关资料。

附件:

1.《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学校申报表》

2.《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辅导教师登记表》

 

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

 

2018年2月20日        

 注:1.纸质表请务必粘贴1寸彩色照片。电子稿发至:qgkjsjhd@163.com

     2.经审批后的名单将在网上公布且作为考核标准的主要参考依据。

(5.10修订)2018年关于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的通知(2)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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